入境前服務內容
- 提供履歷表讓雇主挑選
- 代雇主至就業服務站辦理求才登記及登報徵人作業
- 代雇主至就業服務站領取求才證明
- 代雇主至勞委會申請聘用外勞資格
- 代雇主至勞委會領取聘用外勞資格證明
- 代雇主至印、越、泰、菲駐台辦事處驗證
- 代雇主至印、越、泰、菲駐台辦事處領取驗證證明
- 寄驗證文件至印、越、泰、菲
- 聯絡追蹤勞工入台進度
- 安排勞工入境接機體檢事宜
- 提供外傭管教手冊、語言手冊等
入境後服務內容
- 主動到府接送看護 / 外傭至勞委會指定醫院做體檢三年共四次(依政府機關規定)
- 向勞委會申請看護 / 外傭在台工作許可證明
- 帶看護 / 外傭至縣(市)警局辦理居留證
- 工作前先給勞工簡介台灣法津與風情習俗
- 通譯員定期為勞資雙方溝通解決問題或澄清投訴
- 看護 / 外傭請假或回國渡假之手續稅捐處警局接送機辦理
- 續約手續辦理
- 遞補手續辦理
- 工作期滿離境及新名額申請手續辦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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