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勞
 
入境前服務內容
  • 提供履歷表讓雇主挑選
  • 代雇主至就業服務站辦理求才登記及登報徵人作業
  • 代雇主至就業服務站領取求才證明
  • 代雇主至勞委會申請聘用外勞資格
  • 代雇主至勞委會領取聘用外勞資格證明
  • 代雇主至印、越、泰、菲駐台辦事處驗證
  • 代雇主至印、越、泰、菲駐台辦事處領取驗證證明
  • 寄驗證文件至印、越、泰、菲
  • 聯絡追蹤勞工入台進度
  • 安排勞工入境接機體檢事宜
  • 提供外傭管教手冊、語言手冊等

入境後服務內容

  • 主動到府接送看護 / 外傭至勞委會指定醫院做體檢三年共四次(依政府機關規定)
  • 向勞委會申請看護 / 外傭在台工作許可證明
  • 帶看護 / 外傭至縣(市)警局辦理居留證
  • 工作前先給勞工簡介台灣法津與風情習俗
  • 通譯員定期為勞資雙方溝通解決問題或澄清投訴
  • 看護 / 外傭請假或回國渡假之手續稅捐處警局接送機辦理
  • 續約手續辦理
  • 遞補手續辦理
  • 工作期滿離境及新名額申請手續辦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