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勞
長期看護如何認定狀態

當一個人處於“活動能力的喪失”或者“認知能力的異常”時,就需要長期看護。所謂活動能力喪失,就是指處於臥床狀態,無法自行在床鋪周圍步行、自行進食、自行穿脫衣服、自行洗澡或沐浴、自行擦拭排泄後大小便或自行控制大小便等行為,只要符合二項以上者都可認為是活動能力喪失,即可申請看護資格。而所謂認知能力的異常,是指在意識清醒的情形下有分辨上的障礙,具體來說就是存在“時間”、“場所”、“人物”,在這三項分辨障礙中出現二項以上的人,例如我們日常生活中的老年癡呆症,以及較重度的精神疾病,或經鑑定符合以上症狀的抑鬱症等,都被認定是認知能力異常。

不少人在患病住院期間,不但要承擔高昂的醫療費用,平時聘請護理人員協助照看也是一筆不小的開支。但醫療險往往只能承保治療費用,對於病人的看護費用就一愁莫展,這時長期看護險就能及時分擔您的看護費用。有些人在病癒後,還得在家中靜養一段日子,這就需要一筆相應的看護費用。可這並不在醫療險的理賠範圍內,那麼長期看護險就能彌補這一理賠空缺,成為醫療險的好幫手,讓病人既可安心治病,更不必為看護費用憂心,兩方面減輕病人的經濟負擔。有些病情未必需要長期住院就醫,但日常護理往往要持續好幾年,比如老年癡呆症或老年中風,這時長期看護險就完全體現出它存在的價值—給患者減輕長期看護的經濟負擔,這是傳統醫療險難以比得上的。其次是風濕病可能導致活動能力喪失,長期看護險就能雪中送炭,使您不愁僱人看護的費用。